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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规:决不允许农污设施“晒太阳”
2024.03.12

2024年,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的“晒太阳、不正常运行、建而不用”等问题,一场整治行动正式展开!

1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出明确信号:不得擅自停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!

近来,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了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
该法规共分为6章,共29条,涵盖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种类、出水水质、污泥处理处置、运行管理模式、运维监督考核、资金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。

在进水种类方面,明确规定只有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经论证达到相关要求后,方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。而非生活污水,如工业废水等则不得进入。

在出水水质方面,要求运维单位定期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,其中化学需氧量(CODCr)和氨氮为必测项目。

针对农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,法规明确规定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。若确需停运,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告,并在限期内完成问题处理。

2、黄绵松两会提案: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政府考核

2024年的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黄绵松提出了一项重要提案: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范围,并作为相关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
该提案与《办法》中的内容相呼应,强调了政府对农村污水治理的重视和监督。

此外,《办法》还要求各级政府明确责任,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。同时,建立了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,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持续进行。

3、农村污水治理面临的挑战

农村污水治理虽然至关重要,但面临诸多挑战。政府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,往往因运维费用难以承担而被荒废。同时,过度建设和不合理管理也导致了设施的闲置和低效运行。

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需要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。农村污水治理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工程,更是一项长期的治理任务。只有通过各方合作,才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,保障乡村环境的清洁与健康。